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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1999年)》
发布时间: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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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乡土建筑遗产在人类的情感和自豪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已经被公认为是有特征的和有魅力的社会产物。它看起来是不拘于形式的,但却是有秩序的。它是有实用价值的,同时又是美丽和有趣味的。它是那个时代生活的聚焦点,同时又是社会史的记录。它是人类的作品,也是时代的创造物。如果不重视保存这些组成人类自身生活核心的传统性和谐,将无法体现人类遗产的价值。

      乡土建筑遗产是重要的;它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基本表现,是社会与其所处地区关系的基本表现,同时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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