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文化部1963年8月12日颁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制作说明和标志式样》[(63)文物平字第1160号]、国家文物局1991年3月25日发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法规的要求编写的,增加了对文物保护单位说明牌的部分要求。为适应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领域标准化的战略要求,制定本标准。
附件: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