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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议事厅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发布时间: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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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议事厅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土默特议事厅,位于呼和浩特玉泉区(明代“归化城”)的议事厅巷路北,长86米,宽40米,占地3440平方米,共有房屋34间。始建于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是一处幸存至今属民族性质的官署建筑群组。现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由土默特旗正式收回并决定对其进行维修保护。现就勘测和调查的情况进行维修保护,主要保护的包括正房、东厢房、西厢房和山门等内容。

      清代呼和浩特的政治制度由三个行政系统所组成,其一为土默特左、右翼所置的都统(后为副都统)的行政权力机构,专事对土默特蒙古民族的行政管理;其二是由山西藩司派出道厅的抚民理事的行政机构,置归绥兵备道辖理各厅汉民,形成这一地区以民族为划分的两种不同的行政管理制度;其三于乾隆年间归化城东北处建起绥远城(即新城)及满州八旗驻防的军事行政权力机构,由清廷委任重一品将军,总辖包括归化、绥远城在内的塞北地区的军、政事务。上述三个政治系统,以绥远土默特左旗议事厅权力最高。此前主管土默特蒙古部的都统及副都统,概由清廷任命且皆为满员充任。清初都统为重一品,乾隆年间满州八旗驻防的绥远城建成后,遂改仅置副都统充任,低于绥远将军一品,以协调从属关系。 


     根据有关记载及对其建筑沿革演变的分析,土默特左旗议事厅建筑的布局可分为清初至道光年间、道光至光绪年间及民国期间的三个主要阶段。

         清初至道光年间:以议事厅(正厅)建筑为典型代表,议事厅山门于西侧设置,具体位置在正厅西厢三间的地方,与正厅相对的牌楼有门前广场对外隔离的作用。清道光至光绪年间:议事厅正式按中轴对称的布局原则,建造山门、辕门、门外石照壁、后院小二楼。前院东西厢房初具规模基本完善了东西厢的对称布局,形成山门外以辕门及照壁的广场、突出以议事正厅为主、院落三进的平面格局。民国期间:院内增建了正厅后的西房、东侧正房各三间及山门内东、西厢的改、扩建,又于东厢北端接出与正厅相连的房屋,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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