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衙署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地处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1号,属城市中心地带。清·绥远将军衙署所在的绥远驻防城,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勘定并由雍正皇帝钦命修建,1739年(乾隆四年)完竣。绥远城建成后,清廷移右卫建威将军驻扎于此,此后改称绥远城将军。将军办公地点设在绥远城鼓楼西北侧的将军衙署,占地面积30亩(19000平方米)。其建筑系按《大清会典》一品封疆大吏衙署格式营建,总体布局分左中右三路(院)。中轴主院纵深五进,为衙署办公及将军内宅居所,遵照礼制建筑,前堂后寝、左右对称制度布列。东院为马房、车房、后勤仓库等用房。西院前为花园,后为庙祠等设施。民国期间,东院、西院进行了改扩建,唯中路(轴)主院虽有改制,但基本保持了原有格局和结构;将军衙署大堂位于:北纬40°49′29.85 ″ 东经 111°40′48.53 ″海拔高度1061米。
将军衙署中进主体第一进院落由府门、东西倒座(前锋营、土默特官厅)、仪门、阿斯门及轿房、车房围合而成。
将军衙署中进主体第二进院落由折房、文秘处、官房、印房、正堂、正堂两侧门及东西围墙围合而成。
将军衙署中进主体第三进院落由二堂、箭亭、客厅、东西围墙、正堂及官房、印房后墙围合而成。
将军衙署中进主体第四进院落由三堂、笔贴士、侍卫处、及四周建筑围合而成。
将军衙署中进主体第五进院落现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干部学校占用,四堂于上世纪80年代被拆除。
将军衙署东跨院现状较为复杂,现该院落被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占用,所有建筑均被出租,其中临街仿古建筑系上世纪80年代所建,现出租开办珠宝、首饰店,院落内民国时期重要建筑绥远政府办公会议室、味莼轩、招待所均被出租开办学校。
将军衙署西跨院于2007年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移交将军衙署博物院,现临时搭建、违章建筑基本拆除,保留解放前建筑一栋,现代建筑6间作为博物院办公用房,待按规划方案施行恢复工程。
在近期修复中,对仪门、阿斯门、轿房、车房进行了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