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建设项目涉及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项目施工场地位于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或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2、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是为了使建设项目理由更充分,使建设项目施工时准备更充分,使建设项目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
3、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主要是分析评估拟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等与建设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关系,以及建设项目对文物本体、环境等内容的影响程度、影响因素等。
4、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主要包含:
①建设工程概况;
②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概况、现状、保护要求等;
③工程施工或运营期间可能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和环境风貌产生的影响;
④采取有正对性的保护措施;
⑤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区位图、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平面图、详图等,图纸可附于其他申请材料中,也可单独提供;
⑥保护措施中如涉及文物本体,应同时按文物保护工程履行审批手续。